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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第二届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6:57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广大教职工用笔墨丹青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伟大的祖国,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用实际行动助力我校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根据浙教书协〔2024〕3号《关于第十届浙江省教职工书画展作品征稿的通知》要求,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学校建校65周年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比赛。

一、大赛主题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喜迎学校建校65周年

二、组织单位

主办:校工会、妇联,离退休工作处

承办:杏林书画社

三、参赛对象

凡是杏林书画社社员、学校教职工、附属医院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均可投稿。

四、评比规则

本次征稿作品由杏林书画社负责邀请专业书画家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照作品质量,评选出获奖名单。

五、参赛要求

1.作品分为书法、绘画、篆刻三大类,以毛笔书法、中国画、篆刻为主。

2.作品创作内容要以抒发“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伟大祖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庆祝建校65周年”“庆祝教师节”“共同富裕”“两个先行”“乡村振兴”“工匠精神”“劳动精神”“立德树人”等为主题。

3.软笔书法作品尺寸要求不超过四尺整张(138×69cm),竖式,字体不限,草书应附译文;绘画作品竖式,尺寸不超过四尺宣整张(138×69cm);篆刻作品须寄印屏(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每件印屏含印蜕6-8方、边款不少于2方),并附释文;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35cm)。所有作品不得托裱。

4.投稿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清晰标注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各分工会统一组稿时填写上报《投稿作品汇总表》(见附件)。

5.投稿作者须上交作品原作,评比展览结束后会退还作品。

六、奖项安排

本次比赛将根据各二级工会报送的作品数量,在各个类别作品中分别评出入展奖和入选奖若干。获奖作者由校工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励。

本次比赛入展作品直接选送参加第十届浙江省教职工书画作品比赛,入展入选作品证书由浙江省教育书法协会颁发,入展作品视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教育书法协会的条件,入选作品视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教育书法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其他事宜

1.凡参加此次活动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2.作品由各二级工会汇总后报送(汇总表见附件);

3.作品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逾期不再接受);

4.投稿收件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4号二楼值班室;

联系人:屠老师(18158520413),骆老师(18958103008)

5.校内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投稿作品汇总表



校工会、妇联,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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