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直属高校工会经审工作台账化管理与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校工会经审会于10月26 日召开会议,按照《浙江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工会经审工作台账化管理与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试行)》及考核计分表,逐项严格进行了自查,在全面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委员间进行了分工,负责准备相应的材料。10月29日,经审会又召开会议检查和整理了自查材料,并确定了自评分。
这次自查,经审会委员利用了许多业余时间,连续作战、相互配合,确保及时完成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进一步规范了校工会经审会工作,加强了对分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