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学校第九届教代会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22年3月上旬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引导教代会代表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助力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省委书记袁家军在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以及到我校调研指导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紧密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学校提出“着力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的新发展阶段目标使命和新“三步走”发展战略, 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加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促进学校综合改革,加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校院两级的管理效能,在队伍建设、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专业建设、科研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6.有关和谐校园建设、文化校园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清廉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后勤服务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其它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提交的提案应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3名以上(含3名)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4.提案应当一事一案,一案多事的无效。每份提案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措施三部分,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提议,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
5.提案填写和提交方式:校园网——办公信息门户——办公服务——教代会提案。
三、集中征集时间
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汪雅卿,电话:86613708,15088736232。
学校第九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