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对信息工作的要求,校工会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并提交校“双代会”委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出台工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评选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了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的评选条件,明确了基本分数要求,主要要求按照“准确、及时、全面、适用”的信息工作原则,做好信息工作,并积极开展调研和经验总结。
计分办法规定了新闻、报告(论文)等各类信息计分标准,着重鼓励开展调研,鼓励在《浙江教工》、《中国教工》等期刊上发表等。
校工会将根据办法每年进行评选和表彰,鼓励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做好信息工作,以提升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