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羽毛球协会章程
为丰富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增强对外交流,增进团结、友谊,促进工作发展,成立浙江中医药大学羽毛球协会。
第一章 协会性质、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协会名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羽毛球协会”,简称“浙中医大羽协”。
第二条协会是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工会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浙江中医药大学羽毛球爱好者自愿组成。是一个实行会员制的非盈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增进团结友谊,更好为工作发展作贡献创造良好条件。
第四条协会任务:组织、推动浙江中医药大学羽毛球运动发展,促进教职工全民健身运动,协助浙江中医药大学工会组织羽毛球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对外球艺交流,扩大对外影响。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日常管理机构为秘书处,成员由浙江中医药大学羽毛球协会会员组成。会员大会决定协会的成立与撤消,审批和修改协会章程,推选协会会长、秘书长等人选,并报学校工会审批。
第六条协会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具体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会长:领导协会全面工作。
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制订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会开展日常活动,协调协会有关活动,并向会长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 协会义务
1、组织会员定期开展羽毛球运动,负责联系、提供活动场所和用球;
2、帮助会员不断提高羽毛球技术;
3、不定期举办交流和比赛活动;
4、重大事项的告知。
第八条 协会权利
1、制定内部训练、竞赛等活动办法;
2、聘请和辞退教练员;
3、对会员提出表扬或批评;
5、确定参加对外比赛的队员人选;
5、决定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浙江中医药大学爱好羽毛球运动,承认本章程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十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教职工,应填写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服从管理;
2、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关心协会发展;
3、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4、执行协会的决定,完成协会交给的工作;
5、自觉维护活动场所和器材;
6、遵守训练、比赛环境的有关规定,言语文明,注意礼仪,尊重教练、裁判,尊重对手和工作人员;
7、自备球拍。
第十二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利用协会提供的场所和设施;
2、参与协会有关活动;
3、对协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协会反映意见;
5、按照本章程规定参与协会事务。
第四章 球队建设
第十三条 协会在会员中选拔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羽毛球队,代表浙江中医药大学参加对外比赛活动。
第十四条 不定期举办内部会员培训班、晋级赛,根据需要,可委派水平较高会员进行指导,帮助低级会员提高。
第十五条 日常活动(训练)时,根据会员的水平安排场地和不同的活动(训练)项目。
第十六条 不定期组织对外交流和比赛,以切磋球技,开阔视野,提高会员竞技水平。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
1、校工会拨付经费;
2、有关单位赞助费;
3、其他
第十八条 经费使用范围
1、购买羽毛球;
2、活动场地费用;
3、聘请教练员酬金;
4、参加正式比赛的交通费、饮用水等费用;
5、其他有关支出。
第十九条 经费管理:会费由学校工会管理。使用时,由协会会长、秘书长2人签字审批。年度做出经费开支预算,报学校工会同意,并按开支预算进行使用。
第二十条 有关单位赞助比赛活动的,可给予赞助单位冠名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协会不承担会员在活动(比赛)期间的任何伤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浙江中医药大学羽毛球协会,自公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