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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5:11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工会: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决定评选学校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学校各部门(单位)或科室,名额4个,每个二级工会可推荐1个,从中推荐1个为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2.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名额20个,按分配名额推荐,从中推荐5名为省“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

3.已获过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的,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岗位建功活动覆盖各岗位,全体教职工参与,成效明显。

3.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尽责、团结进取,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2018年以来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课程思政化;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高效、作风正派,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2.取得突出育人成绩。2018年度或2019年度师德考核优秀。从事教学工作的,2019年学评教平均分90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自行申报,由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民主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由工会小组、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民主推荐,经党总支(党委)会议同意后上报。

2.校教代会“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在听取介绍和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和推荐。

3.评选和推荐名单经校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工会表彰或上报。

四、相关要求

1.严把条件和程序,以师德和育人事迹为主要依据,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令人信服。

2.网上公示事迹材料。通过校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省“三育人”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围绕立德树人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

3.推荐表交校工会,发送电子稿至gonghui@zcmu.edu.cn,截止时间:6月25日,联系人:方卫清,电话:86613560。

 

                                            校工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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